为什么现在写东西的人越来越多

作者:孙志超
链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52638353/answer/1316767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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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饭吃得多,午饭可以稍晚一点,来吧,手速全开。

我要说一个关于TED演讲者Ory Okolloh的故事。更多资料,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查阅维基百科。

Okolloh是从肯尼亚到美国读书的法律学生,肯尼亚是个政府贪污腐败的污水坑,在贪腐印象指数里几乎总是排在榜首。工作时,Okolloh花了无数时间与她的同事谈论此事,直到最后有人提了个建议:你为什么不开个博客?

除了为课程而写的论文以外,她从来没有写过任何东西,不过最后还是开了一个博客,面对键盘当然是一个字都打不出来。

然而,接下来的七年里,Okolloh稳定地发文,谈论对抗肯尼亚贪腐的战役、发布揭发官僚贪污巨额款项报告的链接,以及分析各类丑闻。

到2006年她搬回肯尼亚的时候,开始贴一些照片,比如通往机场马路上的浴缸大小泥坑、小宝宝的照片,话题也越来越广,比如讨论出租车司机的友善……几年后,她建了一个读者群,包括许多国内外的肯尼亚人。

2007年,肯尼亚执政党在大选中舞弊,国家陷入暴乱,总统施行媒体封锁令,零星的互联网服务成了关键的新闻渠道。Okolloh写下了痛苦愤懑的文章,尽可能加入她能获得的信息,因为知道有哪些人读,她开始非常有意识地建立论证,来支持想说的话。按照她的说法—-“我有一种义务感。”

出版商联络Okolloh要她写一本书谈她的生活,被拒绝了,她说,”我的真实人格是非常内向的。”然而,当有个制作女性博客为主题的纪录片摄制组来访问Okolloh时,把她所有的博客文章都打印了出来,足足两本电话黄页的厚度。

Okolloh不想写书,但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写了。

互联网来临之前,大多数人在高中或大学毕业以后,很少为了好玩或者心理满足而写任何东西。19世纪末,电话普及之前,一般市民几个星期也难得接到一次信。

历史学家汉肯研究发现,美国在1860年的人均书信量,只有一年5封信。在工业时代,如果你刚好写了某样东西,发表的可能性极为低微;另一方面,阅读却是探索世界的日常活动。

互联网出现之后,我们现在有了狂热写作的全球文化。私人的时间里,我们写出无穷的内容,谈论我们有兴趣的事情,爱好、朋友、运动、时事、最爱的电视节目……阅读与写作变得混为一体。人之所以阅读,是为了产出写作内容;我们从作者的姿态中阅读;我们为了其他写作的人而写。

我们知道阅读改变了我们思考的方式,还帮助我们形成更加抽象、有特定范畴、具逻辑性的思维。但写作又如何改变了我们的认知行为?

第一,写作能帮助我们澄清自己的思维。把半成形的思维放到纸面上,我们把思维外在化,从而能够做出更客观的评估。这就是为什么作家通常会发现,只有在他们开始写作的时候,他们才会搞清楚他们想说什么。第二点更重要:那就是在网上写作几乎总是为了某一群观众而做的。你在网上写某样东西的时候,不管是朋友圈更新一行文字,在某人照片上的留言,或者一千字的回答,即使你是匿名为之,你这样做的时候都预期有人可能会读到。

Twitter、微博的流行其实正是因为这一点带来的压力。也许你准备好一吐为快,很快就会想到:文章一贴,就会有人读到了。突然之间,他们论证中所有的弱点、陈腔滥调与懒惰、八股文般的定式思考,都暴露于外。

就算不是要发表给任何人看,也会有观众的威胁存在。这倒也不是坏事,很多年前,要机智、要引人入胜的社会压力,推动了十九世纪欧洲的咖啡馆谈话氛围。

社会科学家称之为”听众效应”──当我们知道有人在看的时候,我们的表现会出现变化。这种效应并不总是正面的。在即时、面对面的状态下(如运动或者现场表演),听众效应通常会让跑者或者音乐家表现更好,不过有时候也可能把他们吓得魂不守舍,让他们卡住。

研究也发现,特别在和分析或批判思考有关的时候,跟别人沟通的努力会迫使你思考更精确,做更深刻的联想,也学得更多。

当一个大学生被要求充实维基百科条目的时候,因为大众可以通过删除或改变你的文字来做出反应,写作者更加聚精会神,写作内容会更正式,纳入更多资源。理由就在于他们的听众,也就是维基百科社群的严苛。

培根爵士在四个世纪以前就想清楚这一点,并说了句妙语:”阅读造就完整的人,讨论造就敏捷的人,写作造就精确的人。”

就我自己而言,不是那种写的东西会有很多人看的那种类型,在公众号上每写一篇文章,必然会有人取消订阅。在我心目中,喜欢表达的原因也许只是内心不安稳。唯有架构在别人身上的虚构,才有崩坏的一刻,存在于自我内心的虚构,不会轻易崩坏。因为依附他人而活,一旦别人的行为有别于自己的想象,虚构便无法成立。重要的是,当一个人遭受打击时,也就是感到寂寞与孤独时,是否能试着思考自己究竟失去什么样的虚构”乐趣”?视情况而定,也许只有一个特定原因,或是好几个不明原因。这样的”乐趣”是否原本就存在?

喜欢喝几杯的人不只喜欢酒,要是只喜欢酒的话,大可每天在家里小酌一番,也不会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”爱喝酒”,可见大多数酷爱杯中物的人,都是喜欢呼朋引伴的买醉。然而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,真的非常热闹、愉快,加上酒酣耳熟,心神飘飘然,感觉更愉快也说不定。但是当热闹的聚会结束后,一个人走在昏暗的回家路上,之前的欢愉气氛仿佛泡沫经济般瞬间消失,难以忍受的孤寂感让人想逃避。

有些人觉得与其一个人孤伶伶的,不如喝得烂醉,因为要是不这么做的话,当欢愉时间消逝后,就只剩孤寂了。

心里隐匿的、幽微的对话其实永远得不到曝光,在意识上,最深刻最动人的往往是意表以外的东西。内心燃烧的能量会形成一股波动,只有离开批判与想象的时候我们才接收得到那股波动。带着过去的渴求、现在的臣服、以及未来的放弃,以一种接近天真的感动去接受发生的一切,这种深刻与动人的感受你一定有过。

只是文字和语言太强了,他们通过传播与网络一直在扭曲我们干净的价值观,还切割了本来单纯的意志,这个”单纯”是最初的脆弱、是似有若无的爱。可惜人喜欢清楚、喜欢强,殊不知越强越粗糙,那种粗糙的所到之处,都被碾得支离破碎。我们想看见生命深刻的层面,毫无疑问要离开集体,回到自我中心,把知识一次又一次隐藏,让童心一次又一次展现。

肆意表达,不是封闭与恐惧,只是修补。许多事要靠许多人才得完整,完整的简单,让自己像是跪在宗教面前接受按手礼的孩子,没有动机、没有公式,没有投射也没有背景,只是说:我还在,一直在。

很好,还来得及去食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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